在团市委开展的《纪念“五四”运动97周年暨沈阳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》工作中,我院艺术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管理工作部部长白晓薇被评为“沈阳十佳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”,并授予“五四”奖章。
特此祝贺!
党委宣传部 团委
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